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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境旅客不能再带燕窝了 罐头除外
发布日期:2012-4-25 13:49:37  点击数:1241

  出境游的市民要注意了,燕窝、肉脯肉松等食品不能再携带入境了。记者昨日从无锡检验检疫局获悉,为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经携带、邮寄途径传入,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国门生物安全,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、农业部联合发布公告,公布了重新调整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。

  新《名录》共分为三大类,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、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和其他检疫物类,计16个条目。记者在名录上看到,禁止携带、邮寄的动植物有:所有的哺乳动物(猫、狗除外)、鸟类、鱼类、两栖类、爬行类、昆虫类等活动物。生或熟肉类以及制品。水生动物产品。动物源性奶以及奶制品,包括生奶、鲜奶、酸奶,动物源性的奶油、黄油、奶酪等。蛋及其制品,包括鲜蛋、皮蛋、咸蛋、蛋壳等等。燕窝(罐头装除外)、新鲜水果、蔬菜、种子、苗木等。

  无锡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,特别是出入境人员:一是要注意了解名目内容,避免携带、邮寄新名录所列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,避免个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;二是如果携带、邮寄了新名录的物品入境,要及时向现场口岸检验检疫工作申报,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;三是如果携带了新名录的物品入境,未向现场口岸检验检疫工作申报而被检查发现,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,更应该配合做好处理工作,否则检验检疫部门不但有履行对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实行截留销毁的权利,也有对恶意隐瞒携带、邮寄或屡次携带、邮寄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,对于引起重大疫情疫病的,将依法追究承担刑事责任。